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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蓝新能源成立于2016年,由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(以下简称“物理所”)孵化,创始团队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、物理所研究员陈立泉,物理所研究员李泓以及北汽新能源原教授级高工俞会根。陈立泉被誉为“中国锂电第一人”,曾是国家863计划二次锂电池专题负责人,也是宁德时代董事长曾毓群的博士生导师。李泓介绍,2020年时,卫蓝新能源已经能研发出能量密度为300Wh/kg的半固体电池,但将能量密度再提升60Wh/kg,挑战巨大,需要攻克上游材料研发、配比等一系列难题。营销文案朋友圈
营销文案朋友圈审理法院认为,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除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外,还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本案事故发生时,金某虽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,但根据其提交的送货单、记账本、企业负责人出庭陈述等证据,可以证实金某受伤前不仅具备相应劳动能力,且持续为多家企业提供运货服务,有较为稳定的收入。故人民法院结合误工时间等事实,认定应当赔偿金某误工费损失4.5万余元。最终判决:某保险公司赔偿金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约8万元。营销文案朋友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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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理法院认为,刘某无偿搭载颜某属于“好意同乘”行为。刘某作为车辆驾驶人,对搭乘人颜某负有安全方面的注意义务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,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,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,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,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。据此,由于并无证据证明刘某对事故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,因此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。本案中,颜某的损失共计159899元,先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颜某140965元;其余18934元,由某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保险范围内按照事故责任比例(50%)赔偿9467元;刘某应按照事故责任比例(50%)赔偿9467元,但因其系无偿搭载颜某且无故意或重大过失,应当减轻刘某的赔偿责任。最终判决:酌定刘某承担其中30%部分的赔偿责任,赔偿颜某5680元。《营销文案朋友圈》